****年产1万吨改建项目
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1万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424500
联系电话:0735-****6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1万吨改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工业园(禾仓北路)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次改建项目利用福顺现有生产车间更新覆膜沙模生产线设备,并对原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建,不新增用地、建筑面积;项目改建后产能不发生变化,生产规模保持为年生产10000吨铸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铁铸件生产过程中频感应电炉烟尘,造型、落砂、砂处理粉尘、浇注废气、机加工废气、电泳固化废气等。 中频电炉熔化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单独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造型制芯、浇注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装置+催化燃烧装置(TA003)+15m(DA003)排气筒处理后外排;电泳烘道密闭管道负压收集+UV光解+活性炭吸附(TA002)+15m高排气筒(DA002);落砂、再生砂、抛丸废气、打磨废气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机加工粉尘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浇注工序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其它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标准;厂区无组织废气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A.1 中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 中频电炉生产过程间接冷却水经冷却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排放;电泳生产****处理站(物化+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处理厂深度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 该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在对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综合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熔渣、除尘灰(熔炼烟尘、抛丸、打磨粉尘)、废砂、金属屑收集后可外售;残次品收集后回用;****公司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桶、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UV灯管、废槽渣、废包装桶、废布袋等危废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