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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咸财监督〔2025〕12号)要求,****组织实施了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结合市局部署和我县实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具体为:****政府、****中心、****红十字会和三****公司。****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编制规范性、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合规性以及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情况,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隐患,督促各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切实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在公务接待、车辆使用和会议费等方面均无违规行为发生。内部控制体系比较健全,会计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及业务活动收支情况。但也存在合同签订与发票审核为同一人、发票未填写经手人。记账凭证主管、审核、出纳未签名或盖章,凭证要素不完整。财务报告编制不够完整,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有待提高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对被查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项整改,并在10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内容包括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内部控制执行等具体措施。****将继续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督促整改和定期复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各单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提升和财政管理水平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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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