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万吨铸铁件改建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1.5万吨铸铁件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424500
联系电话:0735-****6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1.5万吨铸铁件改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工业园**路和禾仓北路交汇口西南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位于****工业园**路和禾仓北路交汇口西南,总占地面积12556m2,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为响应《**县塘村镇“精铸小镇”锻、铸造企业生态环境优化方案》等前述整改优化要求,****公司市场需求,公司拟组织本次改扩建:在保持现有项目总生产规模15000t/a的基础上,增加树脂砂、消失模和覆膜砂铸造,设计产能分别为3000t/a、2000t/a、2000t/a,同时粘土砂铸件生产规模减少至8000t/a。本次改建在现有占地范围内进行,不新增用地。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金属熔炼粉尘收集后经布袋式除尘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造型浇注废气收集后经布袋式除尘,与经过滤棉预处理后的喷漆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解吸-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落砂粉尘收集后经布袋式除尘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砂处理及再生粉尘收集后经布袋式除尘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项目设4台抛丸机,其中**抛丸机抛丸粉尘与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由15m排气筒;另外一台抛丸机抛丸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由15m排气筒。消失模模型制作胶粘废气无组织排放。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排放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 本次改建不新增用水,也不新增排水。项目设备冷却水、淬火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 该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在对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综合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 废砂、废耐火砖收集后作填坑、铺路材料;熔炼废渣收集后定期外售选铁厂;泡沫模具边角料外售模具生产企业利用;切冒口边角料回用于熔炼工序;除尘粉尘收集后****砖厂;废一般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品站;沾染有机物包装材料、漆渣、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危废间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园区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