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424500
联系电话:0735-****6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工业园禾仓北路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工业园禾仓北路,占地面积13133.3m2。本次对已建设的树脂砂生产线补办环评手续。本次改造在现有占地范围内进行,不新增用地。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铸件生产过程熔炼烟尘、造型浇注废气、落砂粉尘、砂处理粉尘、抛丸、打磨粉尘、涂装废气等。 电炉熔化烟尘经旋风负压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造型浇注废气经移动式集气罩+喷淋+除湿除雾+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法处理后,与熔化烟尘合并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落砂废气经喷雾除尘+车间沉降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砂处理及砂再生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抛丸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涂装废气经负压抽风+喷淋+除湿除雾+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法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排放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 中频电炉生产过程间接冷却水经冷却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排放;浇注与熔炼、喷涂废气治理设施喷淋除尘,循环利用不外排;落砂喷雾用水,全部损耗蒸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处理厂,不会对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 该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基础、隔声门窗、基础减震,设备维护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 熔炼废渣、废砂、废砂轮及砂带、除尘粉尘定期清理收集后外售;切冒口边角料、不合格铸件、废铁屑回用于生产;一般包装材料及白模切割边角料定期外售废品站;废活性炭、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废催化剂、漆渣危废间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