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通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OLED真空核心部件产线(面板OLED及半导体刻蚀设备用硅材料项目一期)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审批
四川-绵阳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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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OLED真空核心部件产线(面板OLED及半导体刻蚀设备用硅材料项目一期)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OLED真空核心部件产线(面板OLED及半导体刻蚀设备用硅材料项目一期)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OLED 真空核心部件产线(面板 OLED 及半导体刻蚀设备用硅材料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市经开区塘汛街道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诚境****公司

五、项目概况:****拟租用**中科****公司已建厂房(位于**经开区塘汛街道文武西路496号)实施“OLED真空核心部件产线(面板OLED及半导体刻蚀设备用硅材料项目一期)”(项目代码:****),租用面积12147.8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购置设施、设备,布设全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1条(含喷砂、剥离、阳极前处理、预阳极氧化、整形、预阳极剥离、研磨修理、阳极前处理、阳极氧化、水洗、干燥等工序)、机加工生产线1条(含精雕机、铣床、车床、磨床等设备)、辅助工程(冷却系统、纯水制备系统、锅炉等)、办公区、储运工程(原料暂存区、成品区、危化品区等)、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固废及危废间等)。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套OLED部件产能。

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改造,须按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施工期少量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和油水分离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废弃建筑材料分类收集,可回收(如废材料、废包装袋)部分及****公司处理,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含铬废酸、含铬废碱单独收集后进入序批式“还原+化学沉淀+絮凝沉淀+板框压滤+多介质过滤+离子交换树脂”处理单元处理后再进入综合废水处理单元(采用调节池+反应池+初沉池+兼性池+好氧池+二沉池工艺)处理,一般清洗废水、一般废酸/碱、研磨废水、碱洗塔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收集后进入综合废水单元调节池后进一步处理,上述处理后废水与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水、冷却系统排水一并进入厂区工业废水排口排入市政工业废水管网,上述外排工业废水各指标中,总铬、六价铬须按照《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监控位置排放限值进行管控,其余指标须满足与**经开区智****处理厂协议浓度标准要求,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满足“电镀排放标准”中要求;工业废水处理达标后最终进入**经开区智****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生活污水依托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本项目严禁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混排。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研磨房密闭并设置负压集气系统,研磨粉尘经收集后采用“滤筒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砂机密闭并设置负压集气系统,喷砂粉尘经收集后采用“滤筒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采用先进低氮燃烧技术并按照环保绩效B级进行设计建设,锅炉废气经18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阳极氧化工序位于密闭车间内,前处理工序和阳极氧化槽体半密闭并设置集气系统,挥发的酸性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洗涤塔”(TA003、TA004)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机加工采取湿法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金属粉尘及时收集清扫;污水处理系统各恶臭单元密闭并设置负压集气系统,恶臭经收集后引入TA004处理;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机加工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二级标准要求、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限值要求(须同时满足该标准中基准排气量要求)、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锅炉废气执行环保绩效B级浓度限值要求(其中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酸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企业须按照无组织控制相关要求,加强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根据报告书核算,以阳极氧化车间及研磨喷砂车间边界分别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分布。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研磨机、整形机、喷砂机、加工中心、锅炉、冷却塔、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金属边角料、一般金属碎屑、废研磨纸、废包装收集后外售**化利用单位;废砂及收集尘外售建材企业;纯水制备废物(废活性炭、废膜、废树脂)由厂家定期回收更换;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及油桶、废含油金属屑、废槽渣、废危化品包装、废含油棉纱手套、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树脂等危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危化品库、机加工区域、污水处理站及废水管道、阳极氧化生产区域等重点防渗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主要为硝酸、氢氟酸、脱脂剂、切削液、偏铝酸钠、封孔剂、草酸、柠檬酸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化学品存放区、生产装置区、危废间设置围堰及导流沟,并落实足够容积的应急收集池建设;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开发区****技术局文(川投资备[2406-510796-07-02-123920]JXQB-0150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开发区科技创**新型工业化局具文(川投资备[****]FGQB-0262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保护厅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5〕176号),****园区产业规划;根据《**经开区S-14、S-15、S-16、S-17、S-18、E-17、E-18单元详细规划》及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032025YG****527号),说明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经开区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325****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006

邮箱:****@163.com

通信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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