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

国土-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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隽政征告字〔2025〕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0.3852公顷,四至范围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土地用于 旭红社区用地收储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 五 项规定,属于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因完善基础设施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由镇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7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镇政府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被征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告****社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zgtc.gov.cn/xxgk/zfxxgkzd/)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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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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