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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8月23日我局对对**县程强废旧农膜回收加工项目、****编织厂塑料编织袋生产线项目、**县有财废旧物****公司废旧塑料加工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8月23日-2018年8月27日(3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33-****999
通讯地址:****(西展高岭小区)
邮编:743400
附件:1.关于对**县程强废旧农膜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