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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25年8月22日,****建设中心在**县组织召开**县串**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同意**县串**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规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于工,联系电话:025-****0983;
附件1-**县串**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版.pdf
链接: https://pan.**.com/s/1D9hvjjj3vCryjxaVSZKOXwpwd=3ma6 提取码: 3ma6
附件2-**县串**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链接: https://pan.**.com/s/1Iqsh7NbryokWXi5iQbt97wpwd=psp2 提取码: psp2
附件3-**县串**治理工程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链接: https://pan.**.com/s/1KtLAbH-cOxLyod8hWDVGkgpwd=a5cf 提取码: a5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