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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龙首北路东段16号 | 442,000.00元 | 90.41 |
合同包1(******新区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三次)):
服务类(****)
| 1 | 地质勘测服务 | 开展**新区管控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查明区域内地质灾害及隐患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灾害点的变形迹象及目前稳定状态,并对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估; | **省**市**区新区管控区约50平方公里范围。 | 满足技术规范及我省自然**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技术规范: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40112-2021); (2)《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T/CAGHP 025-2018); (3)《**省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技术规程》(试行);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图件编制规程(试行)》(T/CAGHP 071- 2020); (5)《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规范(试行)》(T/CAGHP 017-2018); (6)《**省城镇(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10000)》(试行); (7)《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T32864-2016); (8)《崩塌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T/CAGHP 011-2018); (9)《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试行)》(T/CAGHP001-2018); (10)《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1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 版)》(GB50021-2001); (12)《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DZ/T0261-2014); (1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 | 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 | 成交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要求的成果,并保证成******厅评审。如成交人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成交人应负责无偿整改,直至达到要求为准。因设计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而又非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成交人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442,000.00 |
蔺光远(采购人代表)、崔旭东、张艳玲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新区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三次)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市新区金融大厦2008室
联系方式:186****9295
名称:****
地址:******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联系方式:0911-****224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9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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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