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树2号楼装修项目施工 / 标段
答疑书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投标人所提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提问1:为确保能制定出最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按时保质交付项目,按照以往惯例和经验应再增加100天工期。恳请贵方对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工期90日历天增加,以便我方精确的**规划和进度安排。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中提到“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及节点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50000元。”本项目的工期仅90日历天, 工期紧张,工期延误的处罚为每天50000元,这个处罚太重了,建议招标人减少处罚。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9月11日
巨人树2号楼装修项目施工 / 标段
补遗书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表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
(三)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表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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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
| 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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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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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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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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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所承担合同的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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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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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详见资格条件要求,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总承包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报告,专业承包工程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3)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除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外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4)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工程投资金额或规模时,须提供业主证明或项目批复文件或成果文件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该项目投资金额的证明材料。
(5)如投标人所提供业绩为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则总承包合同内容中须含装饰装修工作内容,且总承****工程部分的合同金额均应当满足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要求,如合同中未明确上述信息,该业绩应当附加盖业主鲜章的业主证明材料(须明确合同包含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金额及装饰装修工程实施主体等关键信息)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