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万吨 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 年精制浓海水项目(一期)预处理、膜厂房玻璃钢材料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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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万吨 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 年精制浓海水项目(一期)预处理、膜厂房玻璃钢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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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吨 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 年精制浓海水项目(一期)预处理、膜厂房玻璃钢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5万吨 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 年精制浓海水项目(一期)预处理、膜厂房玻璃钢材料采购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预处理、膜厂房玻璃钢材料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25万吨/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年精制浓海水项目(一期)预处理、膜厂房玻璃钢材料采购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05 00:00至2025-09-12 00: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25万吨/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年精制浓海水项目(一期)预处理、膜厂房玻璃钢材料采购项目与****25万吨/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年精制浓海水项目(一期)生产管线总平面玻璃钢材料采购项目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兼投不兼中,具体原则,详见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李慧、任弘华,联系方式:177****8567、133****896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市曹****工业信息化局 电话:0315-****568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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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万吨/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年精制浓海水项目(一期)预处理、膜厂房玻璃钢材料采购澄清1 原招标文件为:
现变更为:
原招标文件: 9 资料交付 1)卖方的责任与义务:所有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应满足本规定要求。 2)买方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免除供方的责任。 3)买方对于指示说明中的误解或遗漏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供方满足合同的所有行为。 4)卖方负责所有供货清单中玻璃钢材料的供货、现场打磨、糊口,糊口材料费用由卖方负责,玻璃钢材料连接除打磨、糊口以外的工作由买方负责,投标时需提供各口径的糊口单价,在连接过程中因需要更合理的布置糊口的位置或切割管道造成糊口数量有变化,费用由卖方负责,买方不额外增加费用。 现变更为: 9 其他要求 1)卖方的责任与义务:所有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应满足本规定要求。 2)买方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免除供方的责任。 3)买方对于指示说明中的误解或遗漏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供方满足合同的所有行为。 4)卖方负责所有供货清单中玻璃钢材料的供货、现场打磨、糊口,糊口材料费用由卖方负责,玻璃钢材料连接除打磨、糊口以外的工作由买方负责,投标时需提供各口径的糊口单价,在连接过程中因需要更合理的布置糊口的位置或切割管道造成糊口数量有变化,费用由卖方负责,买方不额外增加费用。完工后糊口产生的包装带、原料桶、废料等均由卖方按环保要求自行进行处置,处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 2025.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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