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局属事业单位,****医疗机构:
根据《**市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暂行办法》(宜医保发〔2021〕4****医保局统一部署安排,我局对第六批、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落地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医疗机构考核得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日至9月1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56-****341。
附件:1.**县第六批国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得分情况表.xls
2.**县第八批国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得分情况表(1).xlsx
****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