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现有医疗机构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拟变更事项符合相关规定。现将拟变更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 单位名称 |
变更项目 |
原核准登记事项 |
变更后登记事项 |
| ****卫生院 |
变更诊疗科目 |
无疼痛科 |
疼痛科 |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来信(需寄快件或电子邮件)、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日次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社会****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633-****002
电子邮箱: jxxzspfwjshswk@rz.****.cn
****
202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