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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集中供暖建设项目(盖玉镇片区)
监理补遗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组织协调措施:以造价控制措施是否明确可行,措施是否得当,是否有效,是否具有针对性等酌情评分,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得0分。标书代写
变更为:组织协调措施:以组织协调措施是否明确可行,措施是否得当,是否有效,是否具有针对性等酌情评分,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得0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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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标禾****公司
2025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