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本次比选允许比选申请人以比选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比选:制造商或代理商。
1.1.1 比选申请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制造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要求:
****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许可参数级别 |
|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A1(额定速度>6.0m/s)或A2(额定速度≤6.0m/s) |
1.1.2 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本次比选代理商比选申请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1.2.1 代理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1.2.2 取得比选申请产品制造商为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且授权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3.1.1条的全部要求。
1.1.2.3 代理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许可参数级别 |
| 电梯安装(含修理)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A1(额定速度>6.0m/s)或A2(额定速度≤6.0m/s) |
注:本比选项目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申请,否则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比选项目同时比选申请,否则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1.2 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1.3 本项目比选电梯品牌要求:
| 型号/系列 |
备注 |
|
| 奥的斯 |
GEN3及以上型号档次 |
投标单位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自主确定一个最符合的电梯型号(必须是该品牌中端及以上型号档次)进行投标报价。 |
| 三菱 |
LEHY-Ⅲ及以上型号档次 |
|
| 日立 |
HGP及以上型号档次 |
|
| 迅达 |
5400AP及以上型号档次 |
|
| 蒂升 |
Meta200及以上型号档次 |
|
| 通力 |
N-Mini及以上型号档次 |
1.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9月12日 至 2025年9月16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办公室
方式或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2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下午17:00。标书代写
2、报名办法:现场勘查后,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电梯生产厂家给代理商的唯一授权(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6.0m/s复印件;
(4)以上盖章后的扫描件同时发送到****@qq.com。
3、 在报名时限内,向物业交纳招标资料费500.00元,此费一经交纳,只有在规定的时间交纳,才视为有效报名,否则视为无效。
4、 报名地点:****办公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9月22日 10:00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25年9月22日 10:30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社区办公室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9月22日 10:3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重****社区办公室标书代写
1、采购人:********中心
采购经办人:肖经理
采购人电话:158****8282
采购人地址:**市**坡区科园一路附25号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经办人:朱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86****8920
代理机构地址:**市**市******大学城南路20号9幢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