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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红线内场地布局、建筑屋顶轮廓、坐标系使用标准和图纸说明等;修正项目名称、宗地号、建筑层数、建筑功能并相应调整技术经济指标表。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修改后总平面图中云线圈注部分,修改后的经济技术指标符合《**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相关文件中的规定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24日)。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305办公室(地址:**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邮编:518119,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0755-****6415)。
本内容及修改前后的总平面图等具体内容同时在******局网站(http://pnr.****.cn/)及项目现场一并公示。
专此公示。
附件:
1.屋顶总平面图(调整前)
2.屋顶总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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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