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文 号 | 灵发改发〔2019〕85号 | 生成日期 | 2019-04-04 |
| 责任部门 | ****发改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重点工作 |
| 所属“五公开” | 结果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水务局关于批复**市再生**马家滩区块供水工程建设方案的函》(灵水函发〔2019〕72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实,该项目已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2018-640181-76-01-
012802)。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77次 2019年1月10日)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方案,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位于**市马家滩区域。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铺设各类管道17.5公里,过路顶管100米,**加压泵房1座50平米、蓄水池1座600平米,**输水管道建筑物107座,安装卧式离心泵2台(一用一备),铺设高低压供电线路2.3公里。
三、招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表。
四、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685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市级财政配套解决。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加强安全、资金和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审批擅自调整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的,今后项目验收中将不予认可,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工程完工后由你局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我局备案。
此复。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改革局
2019年4月3日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市再生**马家滩区块供水工程
|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理 | |||||||
| 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它 |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符合**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同意招标方案。 审批部门盖章 2019年4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