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答疑澄清(二)
各投标人:
****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中“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接受甲方的专项委托,处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重大信访以及其他各类民事诉讼、仲裁、执行、非诉法律事务等处置。”现统一调整为“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接受甲方的专项委托所产生费用另行支付,包含处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重大信访以及其他各类民事诉讼、仲裁、执行、非诉法律事务等。”
本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答疑澄清内容为准,其余不变。
****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