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检查程序

审批
陕西-咸阳-三原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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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程序
时间: 2025-09-12 11:04:14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政府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1、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批准,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的要及时报告并补办手续。

2、检查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入企检查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必要时进行音像记录。

3、 检查后: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检查数据实时上传至信息系统。

检查行为规范标准

1、严禁逐利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等,不得参加企业提供的宴请等活动,不得由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转嫁检查费用,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服务。

2、严禁干扰经营:不得刻意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3、严禁任性处罚:不得乱查封、扣押、冻结,不得动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

4、严禁下达指标: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

5、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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