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志和矿业有限公司灵宝市仓朱峪饰面用辉长岩矿露天开采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河南-三门峡-灵宝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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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仓朱峪饰面用辉长岩矿露天开采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12 11: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公示。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698

通讯地址:****中心

邮编:472500

拟审批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

电话

1

******市仓朱峪饰面用辉长岩矿露天开采项目

**市**市朱阳镇老虎沟仓朱峪

****

**省豫启****公司

该项目性质为**,产品方案为饰面石材用辉长岩,产量共计11万m3/a,项目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其中荒料外售至**市****经济**社朱阳镇异型岩石材加工扩建项目(该项目目前正在建设)加工,建设单位承诺该项目未经环保验收前,本项目辉长岩荒料不开采。共生的建筑石料用辉长岩外售至灵****公司****公司万谷石材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加工利用。本项目**共1个矿体,1个采区,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台阶开采,最高开采标高为+2151m,最低开采标高为+1875m,最终边坡由28个台阶组成。

(一)施工期

废气:配备全自动洗车装置1套,雾炮3套,洒水车1辆,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速限载;运输采用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临时堆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三防及洒水抑尘等措施,废气排放满足《建筑石料、石材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41/T1665-2018)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1座6m3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旱厕;食堂废水经1套隔油池处理与洗漱废水一起再经1座20m3的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工业场地洒水降尘,粪污经1座15m3化粪池暂存后用于周边林地肥田。

噪声:选择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废:设1座废石周转场地(建设封闭式厂房)和表土临时堆场1座、垃圾箱5个。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生态保护: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在工程用地周边设置醒目的标识牌、边界线,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机械作业范围及行进路线;工程占地应充分利用既有场地,临时施工场地尽量选择荒地或植被发育较差的地带;对**边界外设采取设隔离桩界、警示标识,禁止施工人员进入保护区或施工作业占用保护区植被等;基建完工后对施工便道两侧或施工占用区域的裸露地表优先选用本地种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制定各种制度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二)运营期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场内设置2台雾炮机,对作业区进行喷雾洒水降尘;采场平台采用洒水车进行定时洒水降尘;表土顺坡堆放,四周设置编织袋砌体,顶部播撒草籽,定期洒水抑尘;暂存区设置覆盖式防风抑尘网,并采用移动式雾炮洒水抑尘;****结构厂房,厂房内部设置雾化喷淋系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屋顶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建筑石料、石材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41/T1665-2018)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截水沟约2200m、排水沟10326m、4个初期雨水收集池以及各生产台阶最低处布置28个临时沉淀池收集锯切废水和露天采场开采工作面初期雨水,锯切废水经排水沟汇流至沉淀池沉淀后采用水泵泵至开采作业区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汇流至露采区开采平台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运矿道路洒水降尘;设130m排水沟、1座1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工业场地洒水降尘。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石暂存后作为建筑石料外售至灵****公司****公司加工利用,剥离表土用于上一台阶生态恢复覆土;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沉淀池污泥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压滤后作为砂石料外售,锯切废水沉淀池污泥自然干化后作为砂石料外售。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4、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采取减震、隔音、吸音等措施,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降低噪声产生量,采取限速,夜间禁止运输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5、加强生态保护。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和“边施工、边恢复”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及时做好工业场地、露天采场、废石场、施工迹地等的生态恢复;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占地等进行全面恢复,生态修复坚持因地制宜,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

139****3819

附件:

******市仓朱峪饰面用辉长岩矿露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最终版压缩_部分1.pdf

******市仓朱峪饰面用辉长岩矿露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最终版压缩_部分2.pdf


****环境局**分局

2025年9月12日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