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施工期 废气:配备全自动洗车装置1套,雾炮3套,洒水车1辆,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速限载;运输采用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临时堆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三防及洒水抑尘等措施,废气排放满足《建筑石料、石材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41/T1665-2018)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1座6m3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旱厕;食堂废水经1套隔油池处理与洗漱废水一起再经1座20m3的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工业场地洒水降尘,粪污经1座15m3化粪池暂存后用于周边林地肥田。 噪声:选择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废:设1座废石周转场地(建设封闭式厂房)和表土临时堆场1座、垃圾箱5个。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生态保护: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在工程用地周边设置醒目的标识牌、边界线,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机械作业范围及行进路线;工程占地应充分利用既有场地,临时施工场地尽量选择荒地或植被发育较差的地带;对**边界外设采取设隔离桩界、警示标识,禁止施工人员进入保护区或施工作业占用保护区植被等;基建完工后对施工便道两侧或施工占用区域的裸露地表优先选用本地种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制定各种制度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二)运营期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场内设置2台雾炮机,对作业区进行喷雾洒水降尘;采场平台采用洒水车进行定时洒水降尘;表土顺坡堆放,四周设置编织袋砌体,顶部播撒草籽,定期洒水抑尘;暂存区设置覆盖式防风抑尘网,并采用移动式雾炮洒水抑尘;****结构厂房,厂房内部设置雾化喷淋系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屋顶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建筑石料、石材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41/T1665-2018)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截水沟约2200m、排水沟10326m、4个初期雨水收集池以及各生产台阶最低处布置28个临时沉淀池收集锯切废水和露天采场开采工作面初期雨水,锯切废水经排水沟汇流至沉淀池沉淀后采用水泵泵至开采作业区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汇流至露采区开采平台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运矿道路洒水降尘;设130m排水沟、1座1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工业场地洒水降尘。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石暂存后作为建筑石料外售至灵****公司****公司加工利用,剥离表土用于上一台阶生态恢复覆土;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沉淀池污泥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压滤后作为砂石料外售,锯切废水沉淀池污泥自然干化后作为砂石料外售。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4、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采取减震、隔音、吸音等措施,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降低噪声产生量,采取限速,夜间禁止运输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5、加强生态保护。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和“边施工、边恢复”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及时做好工业场地、露天采场、废石场、施工迹地等的生态恢复;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占地等进行全面恢复,生态修复坚持因地制宜,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