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管理的重要环节,将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注册对象
****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不含特殊教育机构、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其****学校教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上一次定期注册有效期满至2025年底;新入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此前的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定期注册条件。
三、注册条件
申请首次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新入职的教师试用期满,须完成教师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注册有效期内完成规定的教师培训学分;
(四)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一)经查实,注册有效期内有体罚学生、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二)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规定的教师培训学分的;
(三)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的,****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支教、外出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四)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注册时间向后按年度顺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二)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四、注册程序
(一)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
(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三)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四)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任教学校出具的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证明;
6.近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4、5、6合在一个表格上见附件1《教师师德及年度考核证明》,谁签字谁对证明的真实有效负责);
7.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电子版)。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1、2、3、4、5项材料,同时完成教师培训任务并提交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小学****学校为单位,向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提出注册结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建议,****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填报至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模块中;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的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模块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
(六)终审意见给出后,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注册申请表》注明注册结论,加盖公章后,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备注页注册结论上加盖公章,返还教师资格证书。
五、教师资格注册结果的运用
(一)申请人注册合格后,可在教师资格注册期限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享受相应的教师待遇。
(二)逾期不注册者,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晋升高级一教师职务。
(三)暂缓注册者,原则上不得聘用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少数情况特殊的,经本人申请,****学校签订试聘合同,试聘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试聘人员名单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试聘期一般不超过2年。试聘期内可以重新申请注册,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注册后,其担任教师职务(职称)的任教年限,应扣除暂缓注册的年限,从注册之日起顺延计算。试聘期内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四)定期注册不合格者,应予解聘,调离教育教学岗位。
六、注册罚则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学校未按期如实提供申请人注册证明材料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注册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教育****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对不符合教师注册条件者准予注册的;
2、对符合教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的;
3、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注册相关工作的。
(四)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七、时间安排(9月11日-12月21日)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初审、公示以及复核时间:
1.个人申报阶段(2025年9月11日00:00--10月10日23:59)
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实行网上个人申报。学校要统一组织符合注册条件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
2.现场确认阶段(2025年10月11日08:30--10月19日17:30)
各校(园)确认点对本校(园)教师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公示工作日五天(公示模板见附件2)并把公示结果(公示照片和公示结果汇报,公示结果汇报模板见附件3)在初审时间****教体局审核备案。
3.教体局初审阶段(2025年10月20日-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学校提交的教师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做出初审意见。各学校管理员必须在10月20日-24日把注****教体局六楼601****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
4.复核阶段(2025年10月31日--11月30****教育局****小学教师资格注册申请进行复核。
5.终审阶段(2025年12月1日--12月21****小学教师资格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
6.领取完成注册的教师资格证。
完成注册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注册结论。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领取注册审核的《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由申请人递交给本****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的时间和地点,****体育局通知为准,****教体局发布的领取通知,电话咨询:0797-****132。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注册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的,注册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教育厅官方网站。如对定期注册具体要求有疑问,****学校主管教育局。报名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咨询电话。**省各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九、工作要求
中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切身利益关系密切。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目的、意义,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我县2025年定期注册工作平稳顺利。
附件1:《教师师德及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附件2:《教师资格注册公示(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