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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桂农厅办发〔2023〕101号)和《****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农业农村发〔2025〕4号)要求,县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水稻(早稻)连片规模种植主体3家:**巴马寿康****公司(创建面积219.6亩)、**茂雄康养****公司(创建面积100.00亩)、巴马盛******社(60.05亩),创建面积共379.65亩。****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人员对申报经营主体进行实地田间测产、考核等,均达到创建目标。拟按照水稻每亩40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详见附件)。现对以上3家县域内符合发放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9月18日。
经第一次公示核实发现,巴马盛******社实际申报种植面积存在调整,现将相关情况予以第二次公示。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9月1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中心(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县巴马镇**路167号;联系电话:0778-****028。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县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补贴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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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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