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部)等部门文件,我公司现对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工程项目建成的环保设施进行调试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该项目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
地理位置及四邻:本次验收项目位于西省**市**蟠**岔河村,中心地理坐标为:E 109°30′35.210″,N 36°59′35.180″。****煤矿开采范围内的既有西翼风井场南侧,占地4503m2,****油厂工矿用地。
建设规模:本次验收项目占地面积4503m2,建设地下抽采管路、****泵站、地面抽采管道及配套附属设施组成,其中地下抽采管路系统包括1套高压抽采系统和1套低压抽采系统。具体建设内容分为井下和地面两部分区域,井下主要铺设瓦斯气体收集管路并设置井下监控系统。地面主要设置瓦斯抽采泵房、地面监控系统,并配套地面输送管道、循环水泵房、热水池、冷水池、消防水池、软水制备系统等。
二、项目环保设施
本项目环保设施包括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噪声防治措施及固废处置措施。现项目环保设施具体如下:
1、废气处理:
瓦斯气体通过2根高15m、管径630mm放空管排放。
2、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吸粪车拉运至****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后经车辆拉运至工****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处置: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设备底座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排放。
4、固废处置:生活垃圾暂存场区内拉运至工业场区内交环卫部门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集由厂家定期更换后回收处置。站内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暂存至场区内危废贮存点,定期运送至工业场区危废贮存库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主要事项:本公告主要从环保角度再次征询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或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对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师帅
联系电话:158****2282
2、信函
邮寄地址:**省**市**蟠**岔河村。
3、调试公示时限:2025年9月13日至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