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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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区高桥路69****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旗山院区三期 | **县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县**镇学府南路6号,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95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77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01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病房科研楼(5号楼)地下室(****处理站以及院区室外附属配套设施绿化等,本次扩建新增床位1500张,其中科研床位500张。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完善的污水及雨水收集处理系统。项目**1座处理规模为1000m3/d****处理站。新增门(急)诊废水急救车辆清洗水洗衣废水和行政****医院****处理站处理;检验****实验室含有细菌和病毒的器皿清洗废水新增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与其他医疗废水医疗废物间清洗废水和危险废物转运工具(运输车辆周转箱)冲洗消毒废****处理站处理。****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学府南路市政污水管网,****大学****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污口应实施规范化建设,安装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大气污染防治。****处理站采取地埋式建设,恶臭经密闭负压收集和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引至病房科研楼(5号楼)楼顶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分别经通风橱收集和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引至所在楼顶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和高效空气过滤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所在楼顶高空排放;医疗废物贮存间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和紫外线消毒后引至病房科研楼(5号楼)楼顶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由专用排烟竖井引至所在楼顶屋面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排油烟竖井引至高空排放。各类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应达到《报告书》指定的高度要求,排放口位置朝向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3.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装置,进一步优化备用柴油发电机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沿京福高速公路连接线一侧病房在设计建造时应采用吸声降噪材料,建筑面向道路一侧采用中空双层玻璃窗。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应实施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并按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医疗废物和废药物药品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废柴油等其他危险废物分别于医疗废物贮存间内分区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未污染输液瓶(袋)委托**省小****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