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4201MA786B3C7Y | 建设单位法人:杨雷 |
| 王思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 |
| ****地区第九师一六三团戍边路 |
| 第九师一六四团(乌拉斯台镇)城镇集中供热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 一六四团(乌拉斯台镇) |
| 经度:82.94027 纬度: 46.837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04-02 |
| 师环发〔201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2-02-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959.93 |
| 2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4201MA786B3C7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吉****公司 |
| ****0105MA789YA109 | 验收监测单位:新****公司 |
| 916********051455R | 竣工时间:2013-09-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2-06-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2-06-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贴吧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六四团(乌拉斯台镇)城镇集中供热工程位于一六四团团部现有集中供热 厂区内。工程主要**一座1×29MW 热水锅炉及其配套辅机及供热管网。工程总投资2177.7 万元,环保投资 18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一台 29MW 热水锅炉及其环保设施,同时建设配套锅炉房及其他附 属构建筑物。 为满足供暖需求,配套建设供热管网,管网主要覆盖范围为建设街、修造厂路、福明路、文化街。 项目实际总投资 1959.9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70 万元,占总投资的13.78%。 |
| 第九师一六四团(乌拉斯台镇)城镇集中供热工程环评阶段建设单位为**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一六四团,2019 年 7 月 6 ****财政局将本项目锅炉房及相关资产移交****公司,因此本次验收阶段委托单位为**生产建设兵****公司。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燃料供应系统 运营期原煤从煤源由汽车拉运至项目区煤库堆放,然后原煤由装载机卸入受煤斗,经电磁振动给料机均匀送至皮带机,中间经碎煤机破碎后,输送至锅炉间 20m水平煤廊卸入水平皮带输煤机。由其将燃煤均匀分配给各炉前煤斗,供锅炉燃烧待用,倾斜皮带输送机上设有电子皮带秤,用以计量锅炉燃烧耗煤量。 (2)热力系统 集中供热的系统由热源、热网、热用户三部分组成。本工程供热系统采用双管制闭式热水系统,考虑近年采暖负荷不大,为降低成本,运行方便,本工程设计供热用户与热网采用直接连接方式,即采用一级管网供热系统。 (3)风烟系统 鼓、引风机均采用变频调速装置,以便于调节锅炉负荷,节约能源。 (4)除渣系统 锅炉排渣口落出的灰渣由落渣管接入回转式冷渣除渣机,经冷渣处理后排放到斗链出渣机,经转运和提升进入渣斗中,后由汽车集中拉走,热源厂的灰渣****建材厂制砖使用。 (5)烟道及烟囱 本项目建设一座烟囱高度 45 米,烟囱上口内径为 1.4m。 (6)水处理系统 锅炉用水水源为团场自来水。水处理设备选用连续供水全自动软化、除氧设备。 经软化除氧处理的水储存于除氧水箱内,水箱内覆盖塑料球,以防止除氧水与空气接触。处理设备和除氧水箱布置于辅助间水泵房内。 (7)烟气处理系统 **锅炉烟气处理采用布袋除尘器+单碱法脱硫塔,脱硫除尘设备中,布袋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80%,脱硫效率按 50%计,脱硫除尘后的烟气经 45m 高的烟囱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燃料供应系统 运营期原煤从煤源由汽车拉运至项目区煤库堆放,然后原煤由装载机卸入受煤斗,经电磁振动给料机均匀送至皮带机,中间经碎煤机破碎后,输送至锅炉间 20m水平煤廊卸入水平皮带输煤机。由其将燃煤均匀分配给各炉前煤斗,供锅炉燃烧待用,倾斜皮带输送机上设有电子皮带秤,用以计量锅炉燃烧耗煤量。 (2)热力系统 集中供热的系统由热源、热网、热用户三部分组成。本工程供热系统采用双管制闭式热水系统,考虑近年采暖负荷不大,为降低成本,运行方便,本工程设计供热用户与热网采用直接连接方式,即采用一级管网供热系统。 (3)风烟系统 鼓、引风机均采用变频调速装置,以便于调节锅炉负荷,节约能源。 (4)除渣系统 锅炉排渣口落出的灰渣由落渣管接入回转式冷渣除渣机,经冷渣处理后排放到斗链出渣机,经转运和提升进入渣斗中,后由汽车集中拉走,热源厂的灰渣****建材厂制砖使用。 (5)烟道及烟囱 本项目建设一座烟囱高度 45 米,烟囱上口内径为 1.4m。 (6)水处理系统 锅炉用水水源为团场自来水。水处理设备选用连续供水全自动软化、除氧设备。 经软化除氧处理的水储存于除氧水箱内,水箱内覆盖塑料球,以防止除氧水与空气接触。处理设备和除氧水箱布置于辅助间水泵房内。 (7)烟气处理系统 **锅炉烟气处理采用布袋除尘器+单碱法脱硫塔,脱硫除尘设备中,布袋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80%,脱硫效率按 50%计,脱硫除尘后的烟气经 45m 高的烟囱排放。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本项目烟气首先经陶瓷多管除尘器除尘,后经引风机送脱硫系统。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二 类区 II 时段标准规定。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实现循环利用,无废水排放。 噪声:采取车间、减震和消声措施。 固废:本项目锅炉烟气除尘灰及脱硫产生石膏与锅炉炉渣混合。一同处理。经除渣机除渣后送水泥厂综合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锅炉产生的烟气通过高效多管除尘器+湿法单碱法脱硫工艺净化烟气后 由排气筒高空排放,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 均能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锅炉排污水、软化反洗水和脱硫废水。锅炉排污水为定期排放,排放量小,水温较高但没有有害污染物。软化反洗水除 含盐量高以外,没有其污染物。锅炉排水、软化反洗水全部用于除尘、除 渣,不外排。脱硫废水从脱硫塔塔底流出,回收至循环池循环使用,无外 排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噪声: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和消声等措施。 固废: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分为锅炉燃烧后的灰渣、脱硫产生的石膏和生活垃圾。锅炉燃烧后的灰渣统一收集储存在灰渣场内,外运至相关单位综合利 用。脱硫产生的石膏储存在脱硫水池内,外运至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暂存在厂区内垃圾箱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填埋场填埋。 |
| 1.本项目验收相对环评设计除尘器及脱硫方式有变动,环评设计安装陶瓷多管除尘+双碱法脱硫;实际安装布袋除尘器+单碱法脱硫。 2.本项目验收相对环评烟囱高度稍有减小。环评设计50m,实际建设45m。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4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锅炉房装机总容量≥14MW(20t/h),烟囱最低允许高度45m,因本项目此次验收锅炉房内只有1台40t/h燃煤热水锅炉正常运行,所以烟囱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1 | 35.061 | 0 | 0 | 0.001 | 0.001 | / |
| 0 | 0.0023 | 42 | 0 | 0 | 0.002 | 0.002 | / |
| 0 | 0.0004 | 7.78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本项目生产废水全 部实现循环利用,无废水排 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锅炉排污 水、软化反洗水和脱硫废水。锅炉排污水为定期排放,排放量小,水温较 高但没有有害污染物。软化反洗水除 含盐量高以外,没有其污染物。锅炉 排水、软化反洗水全部用于除尘、除渣,不外排。脱硫废水从脱硫塔塔底流出,回收至循环池循环使用,无外排废水。 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 监测结果显示:废水日均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 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本项目烟气首先经陶瓷多管除尘器除尘,后经引 风机送脱硫系统。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14)表 1 在用锅炉大 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锅炉产生的烟气通过高效多管除尘 器+湿法单碱法脱硫工艺净化烟气后 由排气筒高空排放, | 监测结果显示:该项目所监测的锅炉 脱硫除尘设施出口处颗粒物、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的浓度, 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14)表 1 在用锅炉大 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 2 | 1贮煤场面积 2100m2,贮煤 量 14040t;2.建设 1 座露天灰渣场,占 地 1585m2,用于灰渣的临 时堆存,灰渣定工程灰渣 场期由外单位拉运。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1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1.贮煤场面积 2100m2,贮煤 量 14040t,设有 4m 高的围 挡同时在围挡上安转有 5m 高的防尘网;2.建设有 1 座露天灰渣场, 占地 1585m2,用于灰渣的 临时堆存,灰渣定工程灰 渣场期由外单位拉运 | 该项目所监测的厂界无组织气体颗粒物最大浓度为 0.83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1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1 | 采取车间、减震和消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 2 类区中的标准限值 | 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和消声等措施 | 在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 2 类区中的标准限值。 |
| 1 | 本项目锅炉烟气除 尘灰及脱硫产生石膏与锅炉 炉渣混合。一同处理。经除渣 机除渣后送水泥厂综合利用。 | 项目主要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与脱硫石膏、炉渣。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2.52t/a,统一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灰渣、石膏的最大年产量 11103.4t/a,除尘 灰及炉渣外送建筑单位,综合利用,不外排,已与**九****公司 签订了协议,协议见附件。本项目机械设备需要定期维修保养,会产生废机油, 预计每半年保养一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该部分废机油 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 HW08,危废代码为 900-214-08。废机油产生量约为 0.026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鸿裕翔****公司 处理。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削减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