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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4225MA785N8G96 | 建设单位法人:朱大威 |
| 王思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 |
| ******县**生产建兵团第****社区****花园小区1栋门面53-11 |
| 第九师一六一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锅炉房改扩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 一六一团团部哈拉布拉西路以北,幸福路以西,经一路以东,团部 现状锅炉房内 |
| 经度:82.964431 纬度: 46.2064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07-11 |
| 师环发〔2013〕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4-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18.55 |
| 18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4225MA785N8G9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吉****公司 |
| ****0105MA789YA109 | 验收监测单位:新****公司 |
| 916********051455R | 竣工时间:2013-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2-06-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2-07-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贴吧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位于一六一团团部哈拉布拉西路以西,幸福路以西,经一路以东,团部现状锅炉房内,与原锅炉房相邻。建设内容有供 1422.29 ㎡锅炉房、1012 米管网。供热规模为 29MW。工程总投资 1653.23 万元,环保投资 121 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一六一团团部哈拉布拉西路以西,幸福路以西,经一路以东,团部现状锅炉房内,与原锅炉房相邻。建设内容有供 1182.6 ㎡锅炉房、1311×2m 管网。供热规模为 29MW。工程总投资 1818.55 万元,环保投资 181.5 万元。 |
| 1.第九师一六一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锅炉房改扩建工程项目环评阶段建设单位为**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一六一团,2019年7月6****国资委将本项目锅炉房及相关资产移交****公司,因此本次验收阶段委托单位为****。 2.本项目验收相对环评锅炉房面积有所减小。环评设计1422.29㎡,实际建设1182.6㎡。 3.本项目验收相对环评储煤场面积有所增大。环评设计840㎡,实际建设1750㎡。 4.本项目验收相对环评灰渣场面积有所增大。环评设计300㎡,实际建设3000㎡。 本项目验收时期相对环评设计阶段,厂区总占地面积未发生变化,厂区内煤场、渣场面积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燃煤→锅炉→热水经管网; | 实际建设情况:燃煤→锅炉→热水经管网;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本项目锅炉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湿法脱硫设备,排放浓度须符合《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71-2001)中的二类区Ⅱ时段标 准规定排放。 废水:该项目软化设备排污水经厂内排污降温池降温后用于除灰渣系统、煤场灰场及场地洒水降尘。其他废水同汇集后的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方可排入城镇下水管网。 噪声: 固废:该项目产生的锅炉炉渣、****砖厂当做生活原料,不 得随意倾倒。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锅炉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设备净化烟气后由排气筒高空排 放,烟气中的 SO2、NOx 均能达标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用于除灰渣系统、煤场灰场及场地洒水降尘。脱硫产生的废 水依托原有工程排入沉淀池内,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城镇下水管网。在监测期间,一六一团热电所废水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 噪声: 固废:锅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少量生活垃圾在项目区定点收集,最后由团 部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废暂存于 10㎡暂存间,并与**鸿裕祥能源环保科 ****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理协议。 |
| 1.本项目验收相对环评设计除尘器有变动,环评设计安装陶瓷多管除尘器;实际安装布袋除尘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风险措施。加强对各设施的检查维护,避免发生事故排放。制定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演练,确保预案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污染事故的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突发事****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09001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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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5.12 | 27.11 | 0 | 0 | 15.12 | 15.12 | / |
| 0 | 27.84 | 39.88 | 0 | 0 | 27.84 | 27.84 | / |
| 0 | 3.65 | 7.98 | 0 | 0 | 3.65 | 3.6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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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该项目软化设备排污水经厂内排污降温池降温后用于除灰 渣系统、煤厂灰场及场地洒水降尘。其他废水同汇集后的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方可排入城镇下水管网。 | 《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生产废水用于除灰渣系统、煤 场灰场及场地洒水降尘。脱硫产生的废 水依托原有工程排入沉淀池内,循环使 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城镇下水管网。 在监测期间,一六一团热电所废水均满 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中的三级标准限值。 | 验收监测期间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日均值浓度满足《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要求。生活废水直接排入市政管 网。****水厂。 |
| 1 | 本项目锅炉采用陶瓷多管除 尘器、湿法脱硫设备,排放浓度须符合 《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71-2001)中的二类区Ⅱ时段标 准规定排放。 | 《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 1 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锅炉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湿 法脱硫设备净化烟气后由排气筒高空排 放,烟气中的 SO2、NOx 均能达标排放。 |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SO2、NOX 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 28.2mg/m3、115mg/m3、208mg/m3,汞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0046mg/m3、 烟气黑度<1,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 1 在用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 2 | 储煤场遮盖防尘网;渣场上部遮盖防尘网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新污染 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储煤场遮盖防尘网;渣场上部遮盖防尘网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气体颗粒物最大浓度为 0.82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新污染 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1 | 车间隔声、减震和消声措 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 车间隔声、减震和消声措 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
| 1 | 该项目产生的锅炉炉渣、粉 ****砖厂当做生活原料,不 得随意倾倒。 | 锅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少量 生活垃圾在项目区定点收集,最后由团 部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废暂存于 10 ㎡暂存间,并与**鸿裕祥能源环保科 ****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理协议。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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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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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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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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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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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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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