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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9-12 14:06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贵安2025年高校毕业生留(引)筑系列活动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6-26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公司
地址:**市**区华观路1963号1栋303A-A175房
被投诉人1:****组织部
地址:******中心市委大楼5楼
被投诉人2:**黔诚****公司
地址:**省**市**区云潭街道云潭南路西侧**元隆熙府二期B-1、B-2栋,A栋商业B-2栋(2)1单元16层7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路235号**市人力****服务中心1519-1526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该项目采购内容在开标前已经内定了中标供应商进行先施工后招标,基于该事实我方认定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供应商之间存在内定其实施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串标行为。串标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是违法行为。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结合投诉事项和审理查明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广****公司提起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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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