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房一体化地埋式设备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房一体化地埋式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驸马街168-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09月23日下午 14 点30 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污水处理房一体化地埋式设备安装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49万元
4、最高限价:49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污水处理房一体化地埋式设备安装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要求”)。
6、工期: 20 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 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 年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承诺函第 10 条【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或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建筑业)。
(2)根据《****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或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动态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时间:2025 年09月12日起至 2025 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驸马街168-15号)。
方式:接受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163.com)获取,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公司电话确认完成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获取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提交时间:2025年 09 月23日14:00(**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 09 月23日14:30(**时间)
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09月23日下午 14点 30 分(**时间)
地点:********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20】46 号、苏财购〔2021〕34 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 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 号)的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
联 系 人:洪老师
电 话:0511-****163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驸马街168-15号
联 系 人:戴雅琦
电 话:132****7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