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涞****公司300万吨/年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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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涞****公司300万吨/年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省**市**县水堡镇**城村韩虎沟 | 涞****公司 | ******公司 | 建设内容: 总占地面积7999㎡,建筑面积7300㎡,建设一个年处理300万吨的固废综合利用系统。 项目投资: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投资的2.0%。 |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等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施工现场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确保施工场地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人员盥洗废水全部排入防渗旱厕;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废气、上料废气、破碎废气、一级筛分、三级筛分废气和料仓进料及出料落料产生的废气,上料工序、颚破、1#圆锥破碎、细碎圆锥破碎工序分别设集气罩,1#中仓进出料落料点、一级筛分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经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圆锥破碎、冲击破碎、三级筛分工序、制砂机中仓和2#中仓进料出料分别设集气罩,收集的所有废气引至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DA002)排放;车间封闭;干物料输送皮带设置喷雾抑尘装置;上料口及车间出入口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厂区配备车辆清洗装置,并对厂区路面定时清扫和洒水抑尘。废气有组织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石灰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25)表2矿山开采生产过程中的破碎机及其他生产工序或设施标准,生产设备排气筒(含车间排气筒)一律不低于15m且高于本体建筑物3m以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 (3)废水:项目洗砂、筛分、球磨工序、盘式过滤工序废水经浓缩罐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排入厂区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4)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风机等,噪声源在厂区内合理布局并置于厂房内部,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限值要求。 (5)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浓缩罐和洗车沉淀池产生的污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泥经压滤脱水后用于周边矿山生态修复;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