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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河航道智能感知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船舶尾气排放监测设施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市内河航道智能感知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由****中标,其船舶尾气排放监测设施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工程船舶尾气排放监测设施进行招标,招标人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将依托10条国家高等级航道和7条重要航道(**江、赵家沟、大芦线、油墩港、苏申外港线、苏申内港线、长湖申线、杭申线、杭平申线、罗蕴河、金汇港、**港、川杨河、大浦线、紫石泾、张泾河、**河)进行场外感知设施和外场通信设备建设,并配套建设2座航道感知数据汇聚站点。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所需的船舶尾气排放监测设施,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2.3 供货日期:
自2025年9月20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暂定)供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应获得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信用要求:被****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公司和****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标书代写
3.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投标人准入资格4.1线上招标
(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分包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单位的供应商(分包商)、上级供应商(分包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分包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单位需进行**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3)未注册采购平台单位需进行注册,**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报名参与。
4.2线下招标
(1)已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分包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2)未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分包商),存在**意向的,经招标人审核后可报名参与。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 9 月 12 日 15 点 00 分 至 2025年 9 月 17 日 15 点 00 分。
5.2 中交集团中交招采网(领取网址:https://zjzcw.****.cn//PMS),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6.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履约保证金比例为 3% 。
履约综合保证金提供方式为 ****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收取。
银行账号:3105 0173 4700 0000 0095 开户银行:建行****支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 9 月 22 日 15 点 00 分。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在投标****集团中交招采网(领取网址:https://zjzcw.****.cn//PMS)完成线上投标。
7.2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媒体中交集团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