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于无人机播种技术的野莲恢复试验工程(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000-2025-00688

三、项目名称

****自然保护区基于无人机播种技术的野莲恢复试验工程(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22号

中标(成交)金额:¥207万元

综合评分法:93.67分

五、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自然保护区基于无人机播种技术的野莲恢复试验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完成**保护区实施基于无人机播种技术的野莲恢复试验工程,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施工工期:自收到采购人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一年内完工。

项目经理:万启军

执业证书信息:鄂 242****46244

六、评审专家名单

王嗣毅(包1)、刘胤(包1采购人代表)、赵文艳(包1组长)

七、评审信息

1. 评审时间:2025-09-10

2. 评审地点:谈判二室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收取标准的85%计取。 3.支付时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4.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或其他电子支付。

2. 收费金额(如有多个只填总金额):1.48665(万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列明事实,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新堤街道

联系方式:195****8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 **大道188号汉口1872项目一栋11层4号

联系方式:177****74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紫涵

电 话:177****7483

****

2025年09月12日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
附件(4)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