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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规定,我局委托****组织专家对《**省**县****公司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局****管理科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752-****307
附件:审查意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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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