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凉山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州级验收、评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包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 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二街166号3栋18层12号
被投诉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市三岔口西巷48号
被投诉人:中徽****公司
地 址:**市健康一环路汽配市场后门12栋2单元3楼
四、基本情况
2025年6月30日,中徽****公司****政府采购网上发****农业农村局凉山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州级验收、评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7月15日,中徽****公司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司、******公司、四****公司、****公司共5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5家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小组评审,推荐****、******公司、四****公司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
2025年7月15日,中徽****公司****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为成交供应商。
投诉事项1:第一成交候选人****违****政府采购法定回避以及国家、地方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强制性回避规定。
投诉事项2:代理机构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投诉事项3:第一成交候选人提供虚假承诺谋取成交。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1、3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认定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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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