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房自然资告〔2025〕10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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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两宗工业项目“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准地”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基本信息

房土储〔2025〕56号宗地,位于**镇**村,规划用地即可用地面积36441.40㎡(54.66亩),出让宗地用途工业用地(1001),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房土储〔2025〕61号宗地,位于**镇**村,规划用地即可用地面积79999.37㎡(120亩),出让宗地用途工业用地(1001),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2、“净地”出让标准

两宗地均已达到“净地”供应标准,即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无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土地用途等规划指标明确,用地红线外具备通水、通电、通路等必备开工建设基本条件。

“标准地”区域性统一评价

两宗地位于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区域性统一评价已完成且经有关部门批复。****园区总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的入驻项目不再进行单独评价,相关审批部门互认统一评价成果。

二、出让地块指标及产业准入要求

1、规划控制指标

房土储〔2025〕56号宗地规划用途工业用地(1001),容积率1.2-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25m,最大计容建筑总面积72882.8㎡。

房土储〔2025〕61号宗地规划用途工业用地(1001),容积率1.2-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25m,最大计容建筑总面积159998.74㎡。

2、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00万元/亩。

3、税收指标:亩均税收不低于15.00万元/亩。

4、环保指标:项目建设、运营与管理,必须满足**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要求,符合产业项目污染防治有关标准和各项环保指标要求。

5、产业准入要求:****园区发展规划(2022-2025)中循环经济产业园产业规划布局。

6、其他指标:****园区域性统一评价各项指标要求。

三、竞买人资格和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凡在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竞买行为,涉嫌违法用地未接受处罚前,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在中国失信执行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信用**、诚信黑榜公示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均不得申请竞买。

四、申请和资格审查

1、本次挂牌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具备竞买条件的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到****进行资格审核。

2、申请人持竞买申请书,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参加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或单位参加竞买委托他人的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0月13日17时30分前,到********中心提出竞买申请并报名,接受资格审查。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在2025年10月13日17时30分前予以确认,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方可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本并交付竞买保证金。

3、竞买保****银行保函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17时3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期****银行账户,竞得土地使用权后保证金可抵作出让价款,未竞得者挂牌成交后7日内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标书代写

五、挂牌要求。

1、房土储〔2025〕56号宗地挂牌起始价984.00万元,竞买保证金按照《******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3〕22号)文件“新出让土地可按不低于底价的10%确定竞买保证金”精神确定为99.00万元,单次加价幅度10万元,****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履约保证方式。

房土储〔2025〕61号宗地挂牌起始价2160.00万元,竞买保证金按照《******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3〕22号)文件“新出让土地可按不低于底价的10%确定竞买保证金”精神确定为216.00万元,单次加价幅度20万元,****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履约保证方式。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政府或委托的部门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据上述两个合同作出《“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3、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与受让人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该宗地的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承担。

4、竞买人须承诺竞得后,在地块所在地注册具****公司,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公司的名义签订《出让合同》。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竞得人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的约定使用土地。项目建设时,必****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规划和单体设计方案实施,严格执行并落实各项指标管控要求。

7、竞得人须在土地正式交付次日起,1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按《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的约定,办理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手续。

六、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0月1日,计20天。

2、挂牌时间:2025年10月2日至2025年10月14日,计13天。

3、摘牌时间:2025年10月14日15:00。

4、挂牌出让报名、报价地点:********中心(****镇房陵西大道118号)。

5、摘牌地点:****中心****水厂路688号,县总工会对面诗经小镇1栋临街四楼)。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在挂牌报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时不成交;挂牌期限截止时,在摘牌仪式现场仍有人要求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出价最高的且高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2、本次出让的宗地以现状条件出让,宗地由****负责交地。

3、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可向****联系或自行到现场踏勘。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银行承担连带责任。

5、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

地址:****镇房陵西大道118号

联系人:范晓艳、杜丽

联系电话:0719—****153

九、查询网址

本出让公告和挂牌出让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com/)、****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n/xxgk/fdzdgknr/ggzypz/zdcq/)及今日**报同时发布。

十、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账户

1、竞买保证金可****银行保函的方式进行履约保证。

2、采取银行保函方式履约保证的,竞买人需按《********银行出具保函代替土地竞买保证金的通知》(房资发〔2021〕6号)操作,并提供有关资料作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采取实际缴纳方式履约保证的,竞买人需先到**自****储备中心开具缴款通知书后再行转账,持缴款通知****服务大厅非税窗口换取保证金正式票据,正****储备中心备查并作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账号:566****23291

开户行:****公司****营业部

账户:****管理局

账号:172********012428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户:****管理局

账号:820********488538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账户:**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

账号:942********0526677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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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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