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明水镇人民政府明水县明水镇春光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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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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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镇春光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县**镇春光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哈****开发区科****广场20号楼(秀月街178号)A307-A5室 1,263,509.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县**镇春光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工程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蔬菜大棚 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合同签订后 60日内,完成施工、调试、达到投入使用标准 于洋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号:黑223********19543 1,263,509.2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旭宏、李卫国、王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参照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的1.5%计取,不足1万时按1万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代理费缴纳: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和兴支行; 账号:350********00099524; 3、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结果公示结束后2日内完成支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县**镇春光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1.907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县**镇春光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 通过 通过 82.67 2.00 10.00 94.67 1,263,509.20 1,263,509.20 1 1
**同****公司 通过 通过 79.83 2.00 9.99 91.82 1,265,061.15 1,265,061.15 2 2
****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4.67 2.00 9.95 86.62 1,270,388.85 1,270,388.85 3 3
******公司 通过 通过 66.83 2.00 9.97 78.80 1,267,055.00 1,267,055.00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交通局楼

联系方式:139****5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通天街C1栋1-3层01号

联系方式:185****0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85****0339

****

2025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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