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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8MADGK59C35 | 建设单位法人:韩功先 |
| 赵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园区66号 |
| 高性能复合陶瓷结构材料研发生产项目(阶段性)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89-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8.964722 纬度: 31.3166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22 |
| 宁环(高)建〔2024〕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8MADGK59C35001Y |
| 2024-11-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8MADGK59C3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新****公司 |
| ****0111MA1W6HD93A | 验收监测单位:**建盛工程****公司 |
| 913********279575X | 竣工时间:2025-05-01 |
| 2025-05-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31 |
| 2025-08-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804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万件耐火陶瓷、2500吨研磨介质陶瓷、200吨工业陶瓷及1000万件陶瓷传感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万件耐火陶瓷、1120吨研磨介质陶瓷、100吨工业陶瓷及430万件陶瓷传感器 |
|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实际生产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了产品的损耗率,减少了原料的用量和废料的产生量,节省了能源;且生产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中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一并接管****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接管排放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其中动植物油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废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废气收集效率、处理效率、排气简高度以及排放浓度达《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因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电能源,不适用于《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标准限值。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041-2021)表2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排放标准。 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及合理布局设备,确保声环境达到该区域的声功能要求,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固废: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设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企业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一并接管****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废水总排口中污染物浓度可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2间接排放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 废气:本项目投料废气、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烧结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一并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废气排口、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省《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排放标准。 噪声:企业通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位置,选用低噪声型设备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材料、废滤料、废反渗透膜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除尘器集尘、滤渣、沉淀粉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集团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厨余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油脂委托有能力单位收集处理。厂区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文件要求设置一间约36m2的危废仓库用于暂存危险废物,并按要求建设一间约5m2的一般固废仓库用于暂存一般固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落实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污水处理站等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2、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环境治理设施的设计、施工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纳入环保投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 3、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和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1、企业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对危废仓库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布置在生产车间内,车间地面均设置防腐防渗漏措施处理。 2、企业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后期企业运营过程中将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3、企业已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对废气、废水、雨水排口进行设置标识标牌,后期企业将按报告表提出要求进行例行监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362 | 0 | 0 | 0 | 0.236 | 0.2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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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39 | 0 | 0 | 0 | 0.039 | 0.039 | / |
| 1 | 污水处理设施(沉淀+压滤) |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一并接管****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 废水总排口监测2天,每天4次 |
| 1 | 布袋除尘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 | 投料废气、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烧结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一并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排气筒出口监测2天,每天3次;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2天,每天3次;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测2天,每天3次 |
| 1 |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企业通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位置,选用低噪声型设备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 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2天,每天1次 |
| 1 | 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设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材料、废滤料、废反渗透膜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除尘器集尘、滤渣、沉淀粉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集团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厨余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油脂委托有能力单位收集处理。厂区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文件要求设置一间约36m2的危废仓库用于暂存危险废物,并按要求建设一间约5m2的一般固废仓库用于暂存一般固废。 |
| 1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环境治理设施的设计、施工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纳入环保投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 | 企业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后期企业将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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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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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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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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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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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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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