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负责“年产4万吨水性聚氨酯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水性聚氨酯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省铜****开发区
项目概况:利用现有厂区空地**厂房、仓库、办公楼、罐区,购置不锈钢反应釜、搪玻璃反应釜、不锈钢冷凝器、冷冻机组、真空泵、精馏塔等设备,项目一期建成后年产水性聚氨酯汽车内饰胶10000吨。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135****8417
联 系 人:余忠海
联系地址:****开发区翠湖六路以北,齐山大道以东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联系电话:0551-****2978
联 系 人:唐工
邮 箱:****@qq.com
公司地址:**市**北路363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页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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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