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公告
现对******公司一批废旧物资公开出售,具体出售事宜如下:
一、出售物资:
| 标的 |
材料名称 |
单位 |
包含内容 |
存放地 |
| 1 |
废稻壳粉尘 |
吨 |
扒库时产生的稻壳粉尘,张集约产生粉尘16吨/年、古井约产生粉尘15吨/年、产业园约产生粉尘50吨/年,数量仅供参考,以合同期限内现场实际产生数量、实际状况为准。 |
张集厂区、古井厂区、产业园厂区 |
| 2 |
废粮食筛下物 |
吨 |
清理、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筛下物,含高梁筛下物、小麦杂质、石子、灰尘等,约1300吨/年,数量仅供参考,以合同期限内现场实际产生数量、实际状况为准。 |
智能园厂区 |
| 3 |
玉米筛下物及玉米皮 |
吨 |
清理、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玉米皮、玉米胚芽、石子等,古井约产生120吨/年、产业园约产生80吨/年,数量仅供参考,以合同期限内现场实际产生数量、实际状况为准。 |
古井厂区、产业园厂区 |
| 4 |
废编织袋 |
吨 |
包含用于大米、糯米、高梁、麸皮、小曲等各品种包装的编织袋,分类计量,智能园约产生约100吨/年、古井约产生20吨/年、产业园约产生45吨/年,数量仅供参考,以合同期限内现场实际产生数量、实际状况为准。 |
智能园厂区、古井厂区、产业园厂区 |
| 5 |
废净稻壳灰尘 |
吨 |
智能园综合物料库卸货产生的稻壳灰尘,约40吨/年,数量仅供参考,以合同期限内现场实际产生数量、实际状况为准。 |
智能园厂区 |
| 6 |
废小麦筛下物 |
吨 |
制曲车间生产时产生的小麦筛下物,含土、灰尘、筛下物、仓库倒仓产生的杂质等,智能园约产生10吨/年、产业园约产生40吨/年,数量仅供参考,以合同期限内现场实际产生数量、实际状况为准。 |
智能园厂区、产业园厂区 |
| 7 |
废高粱筛下物 |
吨 |
清理、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粮食筛下物,古井约产生130吨/年、产业园约产生170吨/年,数量仅供参考,以合同期限内现场实际产生数量、实际状况为准。 |
古井厂区、产业园厂区 |
| 8 |
智能园玉米筛下物及玉米皮 |
吨 |
清理、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玉米皮、玉米胚芽、石子、灰尘、其它原粮杂质等,约产生150吨/年,数量仅供参考,以合同期限内现场实际产生数量、实际状况为准。 |
智能园厂区 |
| 9 |
废家电 |
吨 |
主要包含:废工业风扇(含底座胶木) 废冰柜,废吊扇、废音箱,废洗衣机等,约1.6吨/年,数量仅供参考,以合同期限内现场实际产生数量、实际状况为准。 |
张集废品库 |
| 10 |
废小型设备 |
吨 |
包含:废计量泵、废电子秤、废风幕机、废充电器、废电磁流量计、废充电器、废输瓶机、废排气扇、废履带压盖机等,以报价时间截止前现场实际存放数量、实际状况为准。 |
张集废品库、古井临时废品库 |
| 11 |
废旧晾衣杆 |
批 |
以现场实际数量、实际状况为准。 |
产业园厂区公寓 |
| 12 |
废旧木门、木质柱子 |
批 |
包含152个木门、13个木质柱子,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 |
产业园厂区公寓(木门)、党建馆(木质柱子) |
| 13 |
****面 |
批 |
13个****面,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 |
党建馆 |
| 14 |
旧厨房设备 |
批 |
包含:80个电饭煲、1个冰箱、1个电饼铛、2个收残台、2个操作平台、1个双星水池、2个木面操作台、2个不锈钢桶,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 |
****餐厅、产业园公寓(电饭煲) |
说明:
(1)以上标的1、2、3、4、5、6、7、8为定点出售,合同期限为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标的9为定点出售,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标的10、11、12、13、14为一次性出售。
(2)踏勘现场:各潜在报价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报价时需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及各种措施费用,定标后不再调整各种费用,如不踏勘,所引起一切后果自负。
二、出售文件发放时间:自发布出售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14:00时止。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需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和技术,并能满足出售文件要求的单位或个人。
2、信用要求:根据国家及省相关规范性文件精神,对属于失信主体的报价活动予以限制。本项目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标书代写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
(2****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惩黑名单)的;
报价人的信用状况由询比人或询比机构在评审现场进行查询确认。报价人的信用状况只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
3、****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不得参与报名。
4、供应商因违****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时的直接参与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该供应商黑名单有效期内均不得参与报名。
5、本次出售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四、出售文件发放方式:
报价人需提供报名主体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出售人及时登记报名信息。出售人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向报名单位发送出售文件。未报名的单位不允许参与报价。
五、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下午14:00时。标书代写
六、有意参与者,请与****联系。请广大员工朋友相互转告并积极推荐,在此我们真诚感谢您的帮助和支持!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99****0202
邮箱:panjiaming@gujing.****.cn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集团官网(www.****.com),古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上同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