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次转让房产位于**市**县隆兴****门市-20号门市,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房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状况为准。 2、不动产权证书显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蒙(2018)**县不动产权第****057号,权利人为****,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服务,面积为共有宗地面积11488.62㎡/房屋建筑面积55.46㎡,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999年05月30日起至2039年05月30日止。 3、标的状态:标的房产为闲置状态。 4、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5、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赵先生 151****9298。 6、本次转让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为参考,****房产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意向受让方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7、本次房产转让后,转让方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8、披露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等****交易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标的交割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处置。 10、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标****交易中心收费办法。 11、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