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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蔡**于2025年08月16日死亡,其名下位于粤(2017)**市**区不动产权第****170号、粤房地证字第C****882号。**市**区****花园A2栋1401房、**市**区程江镇古塘村旋螺湖新富街**东苑C6、C7栋B梯502房及B梯502号杂间中的财产50%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确认王仕芳、蔡奕昌、蔡国华为法定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提交的询问表、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王仕芳继承,现王****登记中心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
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10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材****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体中心****中心
联系电话:0753-****843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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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