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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基地安置脱贫劳动力的就业平台作用,按照****、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通知》(韩人社发〔2021〕31号)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实地考察、综合评定等环节,现认定**市****公司****基地,****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9月12日--9月17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李丹
监督电话:091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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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