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信息时间:2025-09-12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
“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检)员近6个月(2025年4月~2025年9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修改为:“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检)员近6个月(2025年4月~2025年9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