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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改扩建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改扩建项目(一阶段)
建设地点:**市**县庙宇镇东门街95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在综合楼楼顶增加洗衣房,扩建面积约10m2;取消位于项目东侧用房的食堂,现在项目东侧用房为闲置区域。对综合楼、公卫楼进行装修升级,对医院的科室设置进行重新布局,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改造建筑面积约2500m2,改建工程不新增床位及科室类别,维持现状。床位仍为99张,预计门诊量120人/d。医院设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精神卫生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康复中心、麻醉科等科室。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0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151****112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