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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09月29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常小龙(身份证号:****2319XXXXXX1210)
被继承人:常春雪、赵引根
不动产坐落:****开发区太极路西侧唐风小区一区2幢3单元20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晋(2023****开发区不动产第****781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
联系电话:0359-****389
****开发区分中心
2025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