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保障厅、****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局、****移民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1〕11号)规定“对吸纳三******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就业帮扶车间、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每人500元的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医院有限公司申请吸纳“三类人员”就业一次性补贴资料。经审核、数据对比,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人,涉及补贴资金1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2日至9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县就业局就业科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附件:**县2025****医院有限公司企业一次性吸纳“三类人员“就业补贴人员名单.xlsx
联系电话:0854-****350
****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