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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五****公司、****等3家现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均已委托验收编制单位完成了郑海雨林居项目、**市三月三大道道路及景观改造工程(**桥至南圣路口)一期等3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2日-2025年10月1日
联系地址:五****水务局
联系人:蒙秀杰 电话:0898-****2634
下载附件:**市2023年第一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材料
五****水务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