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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68379X | 建设单位法人:陈子旗 |
| 陈子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县海润街道工业大道35-37号(自主申报) |
| 年产1万套起重机电气成套设备及2万套操作台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海润街道** **横港路 22 号 |
| 经度:121.47003 纬度: 29.1214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2 |
| 台环建(三)〔2024〕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68379X001X |
| 2024-08-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00 |
| 14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68379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022MA2AKA6H3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022MA2AKA6H3X | 竣工时间:2024-06-1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shows42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万套起重机电气成套设备及2万套操作台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万套起重机电气成套设备及2万套操作台项目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起重机电气成套设备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切割、剪板、折弯:将原料 Q235 钢材进行激光切割、剪切、折弯等操作,此过程产生烟尘 G1 及金属边角料 S1。 焊接:机加工成型后,由电焊机对部件进行焊接,焊接过程产生一定的烟尘 G2 及焊渣S2。 冲砂/抛丸:焊接成型的工件根据大小和工艺需求,分别在冲砂机和抛丸机内通过喷砂和抛丸去除表面毛刺及打磨除锈,此过程产生冲砂粉尘 G3、抛丸粉尘 G4。 表面处理:采用两道喷淋脱脂除油的方式清洗工件表面上的灰尘污垢等,使其裸露纯净的金属基体,以利后道工序顺利进行,脱脂时间 3~5min,脱脂温度 45~55℃,采用电加热。 脱脂后的工件进行 3 道自来水常温清洗工件表面残留的脱脂液(采用逆流漂洗工艺)。清洗后的工件进行常温硅烷化处理,在金属工件表面产生硅烷膜,作为涂漆或粉末涂层前的底层。 硅烷化处理后的工件经过 2 道纯水洗后(采用逆流漂洗工艺)进行常温电泳处理,将工件浸入阴极电泳涂料配成的电泳槽中进行涂装,在工件表面形成均匀的涂膜。电泳处理后的工件进行 UF 回收洗和 1 道纯水清洗,UF 回收洗采用超滤技术将电泳液分为电泳浓液和滤液,电泳浓液回流至电泳槽,滤液返回池内。项目电泳线自带纯水机设备,采用反渗透膜进行制备,反渗透膜每年更换一次,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反渗透浓水 W2。此过程会产生槽渣 S4、电泳漆渣 S18、电泳废气 G5、表面处理废水 W1 和废过滤材料 S10。厂内不设制纯水设备的反冲洗装置。 烘干:电泳后的工件经纯水清洗后,使用烘箱进行烘干(天然气燃烧器直接加热,烘干时间为 25min,烘干温度 180℃),产生电泳烘干废气 G5 和天然气燃烧废气 G9。 喷漆晾干:电泳后的设备外壳(约 10%)根据订单需求进行喷漆加工处理,喷漆工序在密闭的伸缩式喷漆房内进行操作,采用静电喷漆工艺,将工件上挂至轨道后进入喷漆间上漆。喷漆后的工件在喷漆间内进行晾干操作,通过引风装置将喷漆间废气整体收集处理后排放,晾干后即获得喷漆部件(项目涂装加工量较少,喷漆房内空气流通恰当,油漆在室温下逐渐固化可以达到更好的防腐、放水和耐磨效果,故而采用晾干),此过程产生油漆废气 G6、漆 渣 S5。每天喷漆完成后须对喷枪等进行清洗,不然内容残留固份容易堵塞,油漆喷枪采用乙醇清洗,洗枪在喷漆房内进行,废气同步收集后处理排放。由于项目涂装工件尺寸较大,采用伸缩式喷漆房可以任意调整工件输送的速度及角度,从而使涂装工序占地面积更小,厂房布置更加紧凑合理。 刷漆晾干:电泳后的设备零部件(约 10%)根据需求(主要针对形状不规则、喷漆上漆率比较低的零部件)进行刷漆加工处理,刷漆工序在密闭刷漆间内进行人工操作。刷漆后的工件在刷漆间内进行晾干操作,通过引风装置将刷漆间废气整体收集处理后排放,晾干后即获得刷漆部件,此过程产生油漆废气 G6。 喷塑/固化:电泳后的大部分工件(约 90%)根据订单需求进行喷塑加工处理,喷塑工序在喷粉房内采取静电自动喷涂,塑粉经静电喷塑吸附在工件表面,此过程产生喷塑粉尘 G7。 喷塑后的工件进入烘箱进行加热固化(天然气燃烧器加热),此过程产生少量固化废气 G8和天然气燃烧废气 G9,固化完后即获得喷塑工件。 组装:将外购配件与喷漆或喷塑得到的部件进行组装,即得到成品。 操作台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将外购工程塑料、操作台、触点件进行组装得到成品,不涉及表面处理、喷塑等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起重机电气成套设备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切割、剪板、折弯:将原料Q235钢材进行激光切割、剪切、折弯等操作。 焊接:机加工成型后,由电焊机对部件进行焊接。 冲砂/抛丸:焊接成型的工件根据大小和工艺需求,分别在冲砂机和抛丸机内通过喷砂和抛丸去除表面毛刺及打磨除锈。 表面处理:采用两道喷淋脱脂除油的方式清洗工件表面上的灰尘污垢等,使其裸露纯净的金属基体,以利后道工序顺利进行,脱脂时间3~5min,脱脂温度45~55℃,采用电加热。脱脂后的工件进行3道自来水常温清洗工件表面残留的脱脂液(采用逆流漂洗工艺)。清洗后的工件进行常温硅烷化处理,在金属工件表面产生硅烷膜,作为涂漆或粉末涂层前的底层。硅烷化处理后的工件经过2道纯水洗后(采用逆流漂洗工艺)进行常温电泳处理,将工件浸入阴极电泳涂料配成的电泳槽中进行涂装,在工件表面形成均匀的涂膜。电泳处理后的工件进行UF回收洗和1道纯水清洗,UF回收洗采用超滤技术将电泳液分为电泳浓液和滤液,电泳浓液回流至电泳槽,滤液返回池内。项目电泳线自带纯水机设备,采用反渗透膜进行制备,反渗透膜每年更换一次。 烘干:电泳后的工件经纯水清洗后,使用烘箱进行烘干(天然气燃烧器直接加热,烘干时间为25min,烘干温度180℃)。 喷漆晾干:电泳后的设备外壳(约10%)根据订单需求进行喷漆加工处理,喷漆工序在密闭的伸缩式喷漆房内进行操作,采用静电喷漆工艺,将工件上挂至轨道后进入喷漆间上漆。喷漆后的工件在喷漆间内进行晾干操作,通过引风装置将喷漆间废气整体收集处理后排放,晾干后即获得喷漆部件(项目涂装加工量较少,喷漆房内空气流通恰当,油漆在室温下逐渐固化可以达到更好的防腐、放水和耐磨效果,故而采用晾干)。每天喷漆完成后须对喷枪等进行清洗,不然内容残留固份容易堵塞,油漆喷枪采用乙醇清洗,洗枪在喷漆房内进行,废气同步收集后处理排放。由于项目涂装工件尺寸较大,采用伸缩式喷漆房可以任意调整工件输送的速度及角度,从而使涂装工序占地面积更小,厂房布置更加紧凑合理。 刷漆晾干:电泳后的设备零部件(约10%)根据需求(主要针对形状不规则、喷漆上漆率比较低的零部件)进行刷漆加工处理,刷漆工序在密闭刷漆间内进行人工操作。刷漆后的工件在刷漆间内进行晾干操作,通过引风装置将刷漆间废气整体收集处理后排放,晾干后即获得刷漆部件。 喷塑/固化:电泳后的大部分工件(约90%)根据订单需求进行喷塑加工处理,喷塑工序在喷粉房内采取静电自动喷涂,塑粉经静电喷塑吸附在工件表面。喷塑后的工件进入烘箱进行加热固化(天然气燃烧器加热)固化完后即获得喷塑工件。 组装:将外购配件与喷漆或喷塑得到的部件进行组装,即得到成品。 操作台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将外购工程塑料、操作台、触点件进行组装得到成品,不涉及表面处理、喷塑等工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中产生的废水有表面处理废水(脱脂废水、脱脂清洗废水、硅烷化清洗废水、电泳清洗水)、喷淋废水、反渗透浓水和生活废水。反渗透浓水回用于脱脂水洗,其他生产废水经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废水一起纳管排放****处理厂。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 4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处理厂出水执行 《****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准地表水Ⅳ类标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和防治措施,做好废气的收集和治理,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有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切割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二级排放标准;抛丸粉尘、冲砂粉尘、油性漆废气、喷塑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为 15m,同时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颗粒物浓度限值为 30 mg/m3,二氧化硫浓度限值为 200 mg/m3,氮氧化物浓度限值为 300 mg/m3;电泳及烘干废气与燃气废气一同经排气筒 DA004 排放,喷塑固化废气与燃气废气一同经排气筒 DA008 排放,电泳及烘干废气、喷塑固化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SO2、NOx 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苯系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乙酸丁酯从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 中的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固废要分类收集、规范堆放,禁止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其他形式存放的固废执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和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积极选用低噪设备,合理设置车间平面布局;做好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中产生的废水有表面处理废水(脱脂废水、脱脂清洗废水、硅烷化清洗废水、电泳清洗水)、喷淋废水、反渗透浓水和生活废水。反渗透浓水回用于脱脂水洗,其他生产废水经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废水一起纳管排放****处理厂。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 4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处理厂出水执行《****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准地表水Ⅳ类标准。 2、废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和防治措施,做好废气的收集和治理,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有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切割烟尘、抛丸粉尘、冲砂粉尘、油性漆废气、喷塑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为 15m,同时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颗粒物浓度限值为 30 mg/m3,二氧化硫浓度限值为 200 mg/m3,氮氧化物浓度限值为 300 mg/m3;电泳及烘干废气、喷塑固化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SO2、NOx 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苯系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乙酸丁酯从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 中的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固废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固废要分类收集、规范堆放,禁止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其他形式存放的固废执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和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积极选用低噪设备,合理设置车间平面布局;做好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 本项目切割、冲砂废气合并为同一根排气筒排放;新增一条手工喷塑排气筒;喷塑固化废气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其余废气、废水防治措施保持不变,该变动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未导致 第 6 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5053 | 6113 | 0 | 0 | 5053 | 5053 | |
| 0 | 0.152 | 0.183 | 0 | 0 | 0.152 | 0.152 | |
| 0 | 0.008 | 0.009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38 | 0.038 | 0 | 0 | 0.038 | 0.038 | / |
| 0 | 0.004 | 0.004 | 0 | 0 | 0.004 | 0.004 | / |
| 0 | 2.507 | 2.548 | 0 | 0 | 2.507 | 2.507 | / |
| 0 | 0.704 | 1.11 | 0 | 0 | 0.704 | 0.704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处理厂出水执行《****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准地表水IV类标准。 | 项目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 已监测 | |
| 2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处理厂出水执行《****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准地表水IV类标准。 | 项目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纳管****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 已监测 |
| 1 | 布袋除尘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33/2146-2018)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已监测 | |
| 2 | 布袋除尘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33/2146-2018)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已监测 | |
| 3 | 两级水喷淋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33/2146-2018)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大 气[2019]56 号) | 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已监测 | |
| 4 | 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33/2146-2018)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已监测 | |
| 5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的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已监测 | |
| 6 | 二级滤筒除尘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33/2146-2018)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已监测 | |
| 7 | 二级滤筒除尘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33/2146-2018)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已监测 | |
| 8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33/2146-2018)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已监测 | |
| 9 | 布袋除尘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33/2146-2018)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已监测 |
| 1 | 减振降噪 | 积极选用低噪设备,合理设置 车间平面布局;做好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加强生产管理, 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厂界噪声各测点昼间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已监测 |
| 1 | 项目产生的固废要分类收集、 规范堆放,禁止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 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 (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 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其他形式存放的固废执行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和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 置,其收集、贮存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 | 企业建有1间危险废物仓库,密闭单间,门口上锁并贴标志牌。该公司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等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收集贮存。 |
| 1 | 结合公司实际强化环境风 险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开展日常环境安全 工作。加强日常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和设施维护。认真按环 评要求布置车间,不得擅自变更结构,落实清洁生产,平时 加强演练,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按环评和批复要求配备了必要的应急物资,完善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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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