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部分河流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烔炀河、鸡裕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丁岗河生态调蓄工程及巢湖市城区水环境综合信息平台二期完善工程跟踪审计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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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部分河流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烔炀河、鸡裕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丁岗河生态调蓄工程及**市**水环境综合信息平台二期完善工程跟踪审计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本项目磋商文件第21页付款方式及第39页支付方式原为:“每半年按工程进度支付一次,进度支付比例=所完成产值/项目总产值(施工合同总金额)*80%,进度款支付=合同价*进度支付比例;余款在本合同价款结算审核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注:完成产值=∑各单项工程中标价*各工程完工进度。

1、本项目投标报价仅作为跟审服务费计算依据,最终跟审服务费=工程结算审定价*中标跟审费率。中标费率按以下方式计算并作为合同签订及结算的依据(中标费率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如超过两位的直接舍去,如2.347%按2.34%计)。中标费率=跟审中标价(万元)/**费(26500万元)*100%。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变更增加实施内容,审计费结算金额不予调整。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工程甩项,审计费结算时应扣除相应审计费用(扣除的相应审计费用=甩项工程费用占施工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审计费合同价)。”现澄清变更为:“每半年按工程进度支付一次,进度支付比例=所完成产值/项目总产值(施工合同总金额)*80%,进度款支付=合同价*进度支付比例;余款在本合同价款结算审核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注:完成产值=∑各单项工程中标价*各工程完工进度。

1、本项目合同内工程审计费采用总价包干形式。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变更增加实施内容,审计费结算金额不予调整。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工程甩项,审计费结算时应扣除相应审计费用(扣除的相应审计费用=甩项工程费用占施工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审计费合同价)。”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旗山路和四桥路**枫苑公寓

联系人:汤主任

联系方式:0551-****90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山路7号

联系人:梅工

联系方式:0551-****1826

2025年09月1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12
答疑公告
巢湖市部分河流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烔炀河、鸡裕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丁岗河生态调蓄工程及巢湖市城区水环境综合信息平台二期完善工程跟踪审计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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