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尚莱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户外家具项目

审批
浙江-台州-临海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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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9022617沈华强
******省**市**市
**省**市**街道方家弄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0万件户外家具项目****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C2130-C2130-金属家具制造
**省**市**市 **省**市**街道方家弄村
经度:121.****111 纬度: 28.****222****环境局**分局
2023-11-16
台环建(临)〔2023〕103号913********9022617001V
2015-03-103080
60****
913********9022617**市****公司
913********708150D**市****公司
913********708150D2025-04-03
2025-04-142025-04-20
2025-07-282025-09-07
https://qh****1997.****.vc/nd.jsp?fromColId=104 id=246#_np=104_321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0万件户外家具项目年产10万件户外家具项目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机加工(下料、冲孔、弯管) 外购镀锌管经下料机、冲床、弯管机加工成所需形状,该过程会有金属边角料产生。 ②焊接 按产品需求进行焊接处理,该过程会有焊接烟尘和焊渣产生。 ③抛丸 用抛丸机对焊接后的工件进行处理。抛丸是利用高速旋转的叶轮把小钢丸抛掷出去高速撞击零件表面,以除去零件表面的氧化层,该过程会有抛丸粉尘和废钢丸产生。 ④水洗喷淋-预烘干-喷塑-固化 项目设有1条长约285m的喷塑线,整条线包括上件→ 喷淋水洗→预烘干→喷塑→烘干→下件。喷塑流水线布设横跨3#厂房1F-3F,其中1F为上件→喷淋水洗,2F为预烘干→喷塑,3F为烘干→下件,整个过程均在流水线上完成,采用轨道输送。项目喷淋水洗采用**常温喷淋,主要是用于去除工件上的灰尘,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 ⑤喷漆 根据产品需求,项目约有4万件工件采用油性漆喷涂,6万件工件采用水性漆喷涂。项目设1条喷漆流水线,流水线全厂165m,设有水性漆喷台1个,油性漆喷台1个以及烘道1条。流水线位于2#厂房2F-3F,其中3F为上件→喷漆,2F为流平→烘干,上件→喷漆位于单独的喷房内。烘道热源采用天然气燃烧加热,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热风直接通入烘道进行加热,烘干温度为160-210。 ⑥裁剪、缝纫 布料通过电剪刀裁剪成所需尺寸,然后再通过缝纫机进行缝纫处理。 ⑦编藤 藤条通过人工方式进行编藤。 ⑧组装、检验 各部件经组装后成为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①机加工(下料、冲孔、弯管) 外购镀锌管经下料机、冲床、弯管机加工成所需形状,该过程会有金属边角料产生。 ②焊接 按产品需求进行焊接处理,该过程会有焊接烟尘和焊渣产生。 ③抛丸 用抛丸机对焊接后的工件进行处理。抛丸是利用高速旋转的叶轮把小钢丸抛掷出去高速撞击零件表面,以除去零件表面的氧化层,该过程会有抛丸粉尘和废钢丸产生。 ④水洗喷淋-预烘干-喷塑-固化 项目设有1条长约285m的喷塑线,整条线包括上件→ 喷淋水洗→预烘干→喷塑→烘干→下件。喷塑流水线布设横跨3#厂房1F-3F,其中1F为上件→喷淋水洗,2F为预烘干→喷塑,3F为烘干→下件,整个过程均在流水线上完成,采用轨道输送。项目喷淋水洗采用**常温喷淋,主要是用于去除工件上的灰尘,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 ⑤喷漆 根据产品需求,项目约有4万件工件采用油性漆喷涂,6万件工件采用水性漆喷涂。项目设1条喷漆流水线,流水线全厂165m,设有水性漆喷台1个,油性漆喷台1个以及烘道1条。流水线位于2#厂房2F-3F,其中3F为上件→喷漆,2F为流平→烘干,上件→喷漆位于单独的喷房内。烘道热源采用天然气燃烧加热,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热风直接通入烘道进行加热,烘干温度为160-210。 ⑥裁剪、缝纫 布料通过电剪刀裁剪成所需尺寸,然后再通过缝纫机进行缝纫处理。 ⑦编藤 藤条通过人工方式进行编藤。 ⑧组装、检验 各部件经组装后成为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除尘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依托现有电泳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再通过企业现有总排口一并纳管,最终****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灵江。 废气:本次扩建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喷漆废气、抛丸粉尘及天然气燃烧废气。 1、喷塑粉尘收集后经“滤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 2、固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 3、油性漆废气和水性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 4、预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 5、抛丸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 6、焊接烟尘产生量少,要求加强车间通风。 噪声:清洁生产,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减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车间内的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合理的布置,生产时车间保持密闭状态;企业应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设备处于正常工况,杜绝设备在不正常运行状况下出现高噪声现象。清洁生产,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减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车间内的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合理的布置,生产时车间保持密闭状态;企业应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设备处于正常工况,杜绝设备在不正常运行状况下出现高噪声现象。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藤条边角料、布料边角料、废滤筒布袋、一般废包装桶、集尘灰、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废过滤棉、废危化品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油桶、废润滑油、污泥、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 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废过滤棉、废危化品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油桶、废润滑油、污泥、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藤条边角料、布料边角料、废滤筒布袋、一般废包装桶、集尘灰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水: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除尘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收集后依托现有涂装废水(原电泳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原****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一起经标排口后,再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总排口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灵江。 废气:本次扩建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喷漆废气、抛丸粉尘及天然气燃烧废气。 1、喷塑粉尘收集后经“自带滤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固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3、油性漆废气、水性漆废气、调漆废气、流平及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水帘(除漆雾)+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4、预烘干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5、抛丸粉尘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6、焊接烟尘产生量少,加强车间通风。 噪声:项目已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生产设备及设施进行合理的布置,生产时车间保持密闭状态;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设备处于正常工况,杜绝设备在不正常运行状况下出现高噪声现象。 固废:本项目在厂区西北侧设置一间危废仓库,面积约为20m2,暂时存放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废过滤棉、废危化品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油桶、废润滑油、污泥、废活性炭。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藤条边角料、布料边角料、废滤筒布袋、一般废包装桶、集尘灰、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废过滤棉、废危化品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油桶、废润滑油、污泥、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废过滤棉、废危化品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油桶、废润滑油、污泥、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台****公司处置;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藤条边角料、布料边角料、废滤筒布袋、一般废包装桶、集尘灰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抛丸机位于2#厂房西北角,**危废房位于3#厂房1F东南角;实际建设抛丸机位于2#厂房西南角,**危废房位于2#厂房西北角;
抛丸机由2#厂房西北角调整至2#厂房西南角,**危废房由3#厂房1F东南角调整至2#厂房西北角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7969 0.9624 0 0 0.797 0.797
0 0.239 0.289 0 0.009 0.239 0.23
0 0.012 0.014 0 0 0.012 0.01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002 0.011 0.015 0 0.013 0.013 -0.002 /
0.07 0.099 0.19 0 0.12 0.169 -0.021 /
0.164 0.327 0.78 0 0 0.491 0.327 /
0.315 0.245 0.617 0 0.302 0.56 -0.05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涂装废水处理设施+原有表面处理废水处理设施+化粪池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日均浓度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总铁执行**省地方标准《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 33/844-2011),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除尘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收集后依托现有涂装废水(原电泳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原****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一起经标排口后,再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总排口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灵江。 在涂装废水处理设施进口、涂装废水混凝沉淀池、涂装废水处理设施出口、生产废水标排口和总排放口各设置一个采样点,涂装废水处理设施进口、涂装废水混凝沉淀池、涂装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和生产废水标排口监测项目为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氯化物、总铁、总锌、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 总排口监测项目为: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总铁、总锌、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 监测频次均为:监测2周期,每周期均监测4次。 监测期间,生产废水标排口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石油类、总锌、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日均浓度及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标准,总铁排放浓度符合**省地方标准《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 33/844-2011),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总排口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总锌、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日均浓度及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标准,总铁排放浓度符合**省地方标准《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 33/844-2011),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自带滤筒+布袋除尘器 喷塑粉尘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标准。 喷塑粉尘收集后经“自带滤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在喷塑粉尘出口设置1个采样点,监测项目为颗粒物,监测周期为2天,频次3次/天。监测期间,喷塑粉尘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标准。
2 收集排放 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标准,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表2标准,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限值要求。 固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在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出口设置1个采样点,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烟气黑度、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周期为2天,频次3次/天。监测期间,固化废气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标准,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表2标准,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限值要求。
3 水帘(除漆雾)+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喷漆废气、调漆废气、流平及烘干废气的颗粒物、苯系物(二甲苯)、乙酸酯类(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关标准,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表2标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限值要求。 油性漆废气、水性漆废气、调漆废气、流平及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水帘(除漆雾)+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在喷漆废气、调漆废气、流平及烘干废气排气筒进出口各设置1个采样点,进口监测项目为:颗粒物、苯系物(二甲苯)、乙酸酯类(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出口监测项目:颗粒物、苯系物(二甲苯)、乙酸酯类(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烟气黑度、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监测周期为2天,频次3次/天。监测期间,喷漆废气、调漆废气、流平及烘干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苯系物(二甲苯)、乙酸酯类(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关标准,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表2标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限值要求。
4 收集排放 预烘干废气的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表 2 标准,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限值要求; 预烘干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在预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出口设置1个采样点,监测项目为烟气黑度、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周期为2天,频次3次/天。监测期间,预烘干废气排放口的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表 2 标准,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限值要求;
5 自带布袋除尘器 抛丸粉尘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标准; 抛丸粉尘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在抛丸粉尘出口设置1个采样点,监测项目为颗粒物(粉尘),监测周期为2天,频次3次/天。监测期间,抛丸粉尘排放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墙体隔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项目选用优质低噪设备,以减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车间内的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合理的布置,生产时车间保持密闭状态;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设备处于正常工况,杜绝设备在不正常运行状况下出现高噪声现象。 围绕厂区边界设4个测点,每个测点在昼间测量一次,测2天。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藤条边角料、布料边角料、废滤筒布袋、一般废包装桶、集尘灰、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废过滤棉、废危化品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油桶、废润滑油、污泥、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 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废过滤棉、废危化品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油桶、废润滑油、污泥、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藤条边角料、布料边角料、废滤筒布袋、一般废包装桶、集尘灰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藤条边角料、布料边角料、废滤筒布袋、一般废包装桶、集尘灰、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废过滤棉、废危化品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油桶、废润滑油、污泥、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废过滤棉、废危化品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油桶、废润滑油、污泥、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台****公司处置;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藤条边角料、布料边角料、废滤筒布袋、一般废包装桶、集尘灰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强化风险意识,建设事故防范设施,加强运输、贮存、生产、三废治理等过程的安全 管理;制订环境事故防范应急计划,设置相应的事故应急设施,减少事故发生时的污染物排放量,尽可能降低环境危害,确保 环境安全。 企业已按环评和批复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在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331082-2023-075-L。已建立了各类环保制度及应急制度,设立应急组织机构,落实了各项应急工作,项目厂区建设一座170m2地下事故应急池、1个20㎡事故****处理站旁边)。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除尘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依托现有电泳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再通过企业现有总排口一并纳管,最终****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灵江。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除尘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收集后依托现有涂装废水(原电泳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原****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一起经标排口后,再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总排口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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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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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是CODCr、氨氮、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本项目新增的CODCr、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替代比例为1:1,则所需替代削减量CODCr为0.009t/a;所需替代削减量VOCs为0.302t/a;所需替代削减量二氧化硫为0.013t/a;所需替代削减量氮氧化物为0.120t/a。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Cr0.028t/a,氨氮0.001t/a、VOCs0.298t/a、二氧化硫0.013t/a、氮氧化物0.122t/a。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削减替代制度。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是CODCr、氨氮、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本项目新增的CODCr、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替代比例为1:1,则所需替代削减量CODCr为0.009t/a;所需替代削减量VOCs为0.302t/a;所需替代削减量二氧化硫为0.013t/a;所需替代削减量氮氧化物为0.120t/a。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Cr0.028t/a,氨氮0.001t/a、VOCs0.298t/a、二氧化硫0.013t/a、氮氧化物0.122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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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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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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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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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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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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