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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81MA7AGCF47X | 建设单位法人:陈常青 |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经开区**产业园万家丽北路与107国道东南三一产业园1栋201室 |
| 三一**PC装备产业园项目重大变动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1-C351-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3.130278 纬度: 28.4955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05 |
| 岳环评〔2024〕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81MA7AGCF47X001U |
| 2024-09-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0 |
| 80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81MA7AGCF47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2MA4RMUCR8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914********360693N,****0122MA4L531A7D | 竣工时间:2024-12-0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13FqAGg |
| **(重大变动)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混凝土60万m3/a、PC构件5万m3/a、SPCE生产线装备80条/a、SACE生产线装备40条/a、移动破碎/筛分设备200台/a、SSRE成套装备100套/a、模具/模板100套/a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搅拌站生产线:由骨料(砂、石)、粉料(水泥、粉煤灰)、聚羧酸减水剂和水按照一定比例,经计量、搅拌等工序制成。整个上料称量、搅拌和产****搅拌站房内的控制室自动控制完成;②PC构件生产线:****搅拌站生产线所生产的混凝土为主要原料,以单体移动的模台为生产单元,通过熟练工人在模台上装配模具、装配预埋配件、钢筋骨架的安装及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再传送到蒸养窑内蒸养,经过标准养护时间后再传送构件至脱模部分完成成品的吊装,再通过成品运输车运到室外成品堆场进行堆放,从而完成PC结构部件的预制工程;③综合装备生产线:部分板材的抛丸预处理、部分焊接中小件抛丸、采用溶剂擦拭除油代替蒸汽除油、以及中小件自然冷却改为强风冷。项目综合装备生产线生产的产品包括SPCE生产线装备、SACE生产线装备、移动破碎/筛分设备、SSRE成套装备、模具/模板。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废气:PC 构件生产线蒸养 蒸汽发生器废气(SO、NOx和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8m排 气筒 (DA001) 排放;综合装备生产线型材抛丸废气(颗粒物)经 收集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DA002) 排放;综合装备生产线大 件喷砂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 (DA003) 排放;综合装备生产线大件、中小件前处理打磨废气(颗粒物)经 负压收集后共1根18m排气筒(DA004) 排放;综合装备生产线大件 及中小件预热热风炉废气、中小件烘干热风炉1#废气(SO、NOx 和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经筒18m排气筒(DA005) 排放;中小件烘 干热风炉2#废气(SO、NOx和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8m排 气筒(D006) 排放;大件烘干热风炉废气(SO、NOx和颗粒物)经 收集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D007) 排放;溶剂擦拭及喷漆烘干 废气(颗粒物(漆雾)、二甲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臭氧浓 度)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D008) 排放;中小件强风冷 排风采用18m排气筒(DA009) 排放。蒸汽发生器废气执行《锅炉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 放限值要求;型材抛丸废气、喷砂废气、打磨废气、溶剂擦试及 喷漆烘干产生的颗粒物(漆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预热及烘干热风炉废 气执行《关于印发 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附件1中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 工业炉窑排放浓度限值;溶剂探拭及喷漆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 二甲苯和苯系物)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 机物、镍排污标准》 (DB43/1356-2017) 表1中汽车(乘用车)制 造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4554-93) 中表2排放标准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加强车间管理和日常监管、废气 收集及厂区通风,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 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通过采取全封闭、喷淋抑尘、 粉料罐仓及搅拌机均配备布袋除尘器,设置自带布袋吸尘装置, 配备滤筒除尘器,密闭作业,使用密闭式罐车运输及轻质柴油等 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 物、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同步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中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苯 系物、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 机物、镍排污标准》 (DB43/1356-2017) 表3中无组织监控点浓 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执行《挥 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臭气浓度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表1恶臭污染物 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 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相关要求。②废水: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 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项目运营期生 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经开****处理厂进水 水质标准两者中的较严值后,通过**经****水厂 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 排放标准 要求后排入白**;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废水和PC 构件生产 废水,****搅拌站房内废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作为混凝土生产工艺用水回用于 生产,不外排。③噪声:项目应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 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④固废: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 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 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 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 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 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危废间位置有变动,其他环保设施与环评一致。 |
| 危废间位置有变动,由厂区东北角变动至1#厂房东侧大门入口。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 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相关要求进行企 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 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②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建 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 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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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9 | 0 | 0 | 0 | 0 | 1.169 | 0 | / |
| 1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经开****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两者中的较严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18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3 | 18m排气筒 |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附件一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4 | 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再生+18m排气筒 | VOCs、二甲苯、苯系物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污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汽车(乘用车)制造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隔声房、隔声罩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 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防渗设 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 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 一旦发现泄漏,应 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水 质情况;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合理设置土壤监测点,确保 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安全。 | 按环评落实 |
| 1 |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 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 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 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 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 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按环评已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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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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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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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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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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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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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